离婚房产产权分配
婚姻家庭山东 烟台2024-11-21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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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依据我国《婚姻法》第39条之规定,双方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首先考虑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已经列明房产的分割方式,离婚后依据离婚协议中的约定进行分割处理即可。如未能达成协议的,只能向法院提起分割之诉,法院一般会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予以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4、若房产因产权因素不便于按上述方式进行分割的,可以对房产的使用权进行分割。若房产有贷款未偿还的,一般由取得房产产权的一方个人承担。在计算房产补偿款时,会扣除剩余贷款,按房产净价值进行确定。 原问题:《离婚后房产按什么分配》回复于 2022-05-14 05:5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