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盗窃罪作案工具小轿车被上缴国库,可否通过上诉要回来
刑事辩护广东 潮州2024-11-21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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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盗窃中使用的车辆是否作为作案工具没收是存在一定争议的,实践中一般认为如果是专门用于盗窃的车辆,应当认定为作案工具予以没收,而主要用作其他使用如日常生活中代步工具,偶尔盗窃中使用的,不认为是作案工具,应当予以返还。 如果法院判决已经将车辆定性为作案工具,是要没收的。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对于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上诉、抗诉。 原问题:《偷盗价值一百元的东西,车作为作案工具能要回吗》回复于 2022-11-17 21:0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