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要收回,改合同,欠的租金收回
其他上海 上海2024-11-20 10:46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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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一,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二,因此,如果对方亲口承认无法给付租金或者承包费用,或者你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给付,或者对方已经没有能力给付,那么,你是可以解除合同的。这是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无需协议。 三,如果这些条件符合并且合同解除,那么以前约定的租期归于无效,你可以收回店面。 四,店面里的设备你可以要求对方拆除,如果在合理期限内没有拆除,视为对方放弃。如果你想要设备,那么这和你们以前的合同是没有关系的,可以另行商议。 原问题:《已收承包费用,但拖欠房租一年,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收回铺面》回复于 2022-05-14 03: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