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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收到法院的举证通知书后怎么处理

经济纠纷广东 东莞2024-11-21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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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下达的举证通知书,是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诉讼当事人的法律文书。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规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收到举证通知书后,当事人应当在举证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收集并向法院提交能够证明已方主张的证据,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一)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二)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三)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四)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六)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七)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3、合同纠纷案件,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负举证责任。 对代理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的一方当事人负举证责任。 4、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5、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议的复制件或复制品。 原问题:《法院下达的举证通知书是什么意思?收到了该怎么做?》
    回复于 2022-05-14 0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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