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经济纠纷 > 咨询详情

撤销强制执行案件

经济纠纷北京 北京2024-11-21 10:18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您好: 一、强制执行可以撤销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365636566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如果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强制执行措施的,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所以强制措施是可以撤销的。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三、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原问题:《申请强制执行后可以撤销吗》
    回复于 2022-05-14 01:57:10
  • 杨佳佳律师
    月帮助7653
    如果已经履行完毕执行义务可以联系执行法官
    回复于 2022-02-18 13:18:40 咨询他
  • 李有峰律师
    月帮助7190
    请点击头像,选择电话咨询方式联系沟通。
    回复于 2022-02-18 12:09:48 咨询他
  • 王子理律师
    月帮助5967
    您好,您可以向执行法官递交撤销申请书。
    回复于 2022-02-18 10:18:37 咨询他

相似问题解答

不起诉后想撤销案件

不起诉和撤销案件是两种形式不同但法律后果基本相同的程序处理决定。做出不起诉决定和撤销决定后,都意味着程序上终止了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追究。因而适用的条件和对象基本相同,但是这两种处理仍然有一些不同之处:(1)适用阶段不同。撤销案件只能适用

被执行人可申请撤销强制执行吗

您好:一、强制执行可以撤销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365636566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

你好!需要起诉公正撤销案件!

可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是指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或者经两次补充侦查尚未达到起诉条件,应当作出不提起公诉的决定。不起诉决定具有终止诉讼的法律效力。不起诉的行为有的是构成犯罪的,但

撤销的案件怎么还在网上

要看判决书上是怎么写的,通常你若是主要罪犯未归案一般不会结案,既然已经判决可见你在其中不重要 另外你是怎么知道自己未被网上通辑?在公共网上查得到的是长时间未归案的嫌疑犯,公安有内部网络,你进不去的 建议你去法院了解一下案件情况(... 原问

缓行期间被强制执行会不会撤销缓刑

会,刑法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原问题:《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