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买房子,合同上约定2021年10月13日付清,但是签署合同的时候销售说可以年底结清,因此签字。今天房屋公司给我发了催款函,说需要付清尾款和违约金。请问这该怎么办?
相似问题解答
你好,我这边买房子,合同带车位,然后进去住的时候,物业说车位是租的,需要交费
你好,你确认一下合同上的是否有明确表示,有些买房子的售楼小姐为了把房子卖掉,往往是说的天花乱坠,但是实际是没有的,所以你还是要看合同,如果合同上说明有停车位,那么可以高开发商违约,如果没的话,真能在业主大会成立后,利用小区公共部位设置停车位合同款项已付清,逾期付款违约金可否主张?
需要综合来看的,比如对方逾期多久,如需进一步咨询可以点击平台咨询首页上我的头像,选择一对一咨询,详细沟通案情。二手房买卖合同前款约定需一次性全额付清,后面又约定分两次付清
既然是一次性付清,又何来放款?这点搞不懂。还有就是如果已经过户在买方名下,买家是没有风险了。如果已经已付清房款或者已付清首付款而且银行已受理按揭,卖方风险也不太。关键是买卖合同的内容。 原问题:《二手房一次性付清原则(过户前全付给卖家),买投资合伙项目,合同说,尾款可以在盈利后交齐,但是一直没盈利,这个尾款怎么算?合同到期了尾款需要给嘛?
可以双方协商,或者按照合同约定结款相关法律热点
相关合同范本
热心律师
律师最新回复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