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月九日经一中介人介绍帒着去金坛区万科四季雅苑去买房,经一业务員帒着去看他们制作的沙盘,说三期61号房正促价預售,当时我们认为“万科”是全国驰名房产开发企业,各方面应没有什么疑问,使就选了套是61号2003室面积96.7平方总价105万元,填写了銷售认购协议书,、须交定金2万元,我和业务员簽了字,表中出卖方末签字也未盖章,后问还有什么房可选,地们推荐61号1904室成交价126万元,认购协议书没有改动,仍将61号2003室的协议书给我出卖人仍未簽字盖章,认购书上相关约定第一条写明“在簽定协议书时,认购人已充分了解其认购房屋的详细情况,己仔细阅读出卖人提供的“商品房买卖/銷售合同”示范夲“含
房产纠纷江苏 常州2025-01-1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