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遭暴力殴打胁迫实行侮辱妇女民警应该立案调查但在民事调解室共同处理属于程序违法吗?
刑事辩护江苏 宿迁2024-11-21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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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除了匿名问题需要投诉人自己举证外,其他问题投诉人不承担举证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九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 所以,只要向派出所提供相关线索就可以了。而自己去取证反倒要当心非法了。 如果去投诉,派出所不受理则,可以根据《治安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到相关部门进行检举或控告 原问题:《诬陷诽谤,恐吓威胁某人,警察给立案吗?》回复于 2022-12-08 05:2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