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被告反诉
经济纠纷北京 北京2024-11-21 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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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民事诉讼中被告反诉原告,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诉讼代理人反诉需要当事人的特别授权 当事人(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在授权委托书代理权限中写明提出反诉。 二、 反诉提起的时间 根据《民诉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 的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可以增加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提出反诉。 三、反诉的对象及管辖 被告可向本诉的原告提起反诉,也可基于与本诉的相同事实追加本诉案外人作为反诉的共同被告,但不能以本诉中其他被告作为反诉被告。(最高法判例:(2015)民申字第1937号) 向本诉的人民法院提起反诉,本诉法院应当有管辖权且反诉不违反专属管辖的规定。 四、提出反诉需要交纳诉讼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提出反诉后未依法交纳诉讼费,对其反诉不予审理。 五、 本诉与反诉的应当具有牵连关系 被告提起的反诉要与本诉具有牵连关系,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或者诉讼理由应基于同一法律事实或者同一法律关系,反诉的请求可以排斥、抵消和吞并本诉诉讼请求。 六、反诉适用的诉讼程序 反诉与本诉一般适用相同诉讼程序,但根据《民诉解释》第二百八十条规定提出反诉致使案件不符合小额诉讼条件、或者不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应当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七、二审或再审发回重审又提反诉的处理 根据《民诉解释》第二百五十一条和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二审或再审发回重审案件,被告也可以提出反诉。 原问题:《民事诉讼中被告反诉原告,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回复于 2022-05-13 23:3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