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打离婚官司
婚姻家庭贵州 贵阳2024-11-21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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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选择跟踪等 把人证物证连同离婚起诉书一起交到法院。 依据: 婚姻法第32条: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款“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的规定,八个月的小孩应当判给女方抚养至两周岁后,根据有利小孩的健康成长和父母的生活条件,随母随父生活可再作协商,变更抚养权。 另一个小孩随母或随父生活,首先还要遵循小孩的意愿,再结合父母的情况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同时,还可以向过错方提出赔偿的主张。 依据: 婚姻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原问题:《如何打离婚官司?》回复于 2022-05-13 22:5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