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票据后,失票人进行挂失止付处理,且收到了挂失通知书,但为什么一直收不到人民法院的挂失止付通知书呢
公司法务广东 广州2024-11-21 09:4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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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粗略的讲,票据的意义在于‘’见票即付”,手持100万的票据本质上跟持有100万钞票没多大区别,便利性高,安全性就低,因此制度设计上要重点考虑安全性。追问:补开票影响安全性吗追问:银行卡不一样的嘛,丢失后去银行办理挂失再补办一张就OK,票据不是一样的道理吗?重新补办不是去法院公告来的快的多?而且也没有任何不安全的因素啊本人并非票据法的专家,只能根据一般票据法原则作答。作废一张票据,重开一张,不单是交易双方的事情,如果这个行为太草率,是可能让第三方,充当支付媒介的银行受损失。银行没有充分证据,理由,是不能对持票人拒绝承兑的。追问:太感谢你了,我已经知道我哪儿出问题了,由于票据的无因性,的确不是你去银行让银行不要付,银行就不付,我再仔细看看,很感谢你 原问题:《法律问题,票据丢失后为什么要一大堆又是挂失止付,又是公示催告的,为什么不换张新的呢?》回复于 2022-05-13 22:2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