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土地被征收了,用于建设新农村。之前农田里的流水灌溉沟渠算我们的面积吗?
征地拆迁湖北 黄冈2024-11-20 10:0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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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你好!我看了你的提问之后现在做出如下回答: 1、“此条法律具体是哪一条,具体内容是什么?” 《闲置土地处理办法》 第四条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未约定、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划拨决定书核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后因邻居至今干涉未建成,”关于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属于民法相邻关系纠纷,此事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院也会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进行宣判!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或者离线留言!追问:谢谢你!我家因此事可以说已经是倾家荡产了!全家6口人都只住着未拆除的两间老房子(客家老土屋)。花钱请律师请政府人员都花了很多钱了,父母为此事苍老了很好啊! 每次法院都立案后判决因权力问题需由乡政府写书面材料结案证明是我家的,但每次乡政府都是写集体的!然后我们就不服,就再告,再告的话法院再立案,再判回由乡政府写结果,结果又是集体的!为了不被收回,就在结果下来的十五天内我们再告,法院再立…又循环了!当初你们建设之时,取得县级土地主管部门的批准没有?!或者村委会出具相关的批准建设的文书没有》?! 如果有的话,就属于依法建设,反之则属于违法、违章建筑!追问:我明白了,不符合《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因为在当冬天就重建地基,故不符“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近几年都因打官司,属于“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故不符合“连续2年未使用的”。故不能收回。这些手续都没有,故未继续建。“这些手续都没有,故未继续建。”必须取得相关手续才能建房,如果没有的话。相关单位可以依法拆除房屋!追问:嗯。所以没有继续建造了。待打官司确认土地是我们家的后再办手续建造了。政府也这么说,毕竟那是旧房重建,不是占用农地建房,这些地不能用于家耕的。很感谢你。不用,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或者离线留言! 原问题:《有一条法律好像是说旧地2年未使用时便作集体土地,此条法律具体是哪一条,具体内容是什么?》回复于 2022-05-13 22:2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