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生效判决执行过,再次申请执行要写申请吗
合同纠纷黑龙江 哈尔滨2024-11-21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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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驳回执行申请的适用情形驳回执行申请的适用,与不予执行不同。驳回执行申请适用于立案时本不符合立案条件,却被法院立案的案件。根据司法实践,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予以适用。1、执行依据不具有给付内容或给付内容不明确。不具有给付内容如确权判决,判决内容只在于消除当事人之间对权益归属的争议。给付内容不明确,包括义务履行的主体不明确和给付标的不明确,因此造成执行的不确定性。2、执行申请内容与执行依据内容不相符合的情况,如执行依据确定的是行为履行,当事人却要求对方进行金钱给付,申请内容于法无据。3、法律文书未生效的情形。未生效法律文书因其效力呈现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9b9ee7ad9431333365656634不确定性,而不具有可执行性,但这种不确定性上的障碍,可在其效力被确认后消除,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亦可重新申请法院执行。故当执行阶段发现执行依据未生效时,采用驳回执行申请为宜。4、本法院重复立案的情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立案的,应当撤销案件;已经采取执行措施的,应当将控制的财产交先立案的执行法院处理。对于本法院重复立案的情形相关法律却未作出规定。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参照《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零八条,对已经执行完毕,或者正在执行中的案件,当事人再次申请执行,本法院予以立案的,在执行时如果发现应该驳回当事人的执行申请。(三)处理方法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已经立案受理,在执行过程中查明申请人不具备申请执行条件的,应当动员申请人撤回申请,申请人提出撤回申请后,依法裁定撤回执行;如果申请人不同意撤回申请,则依法裁定驳回执行申请。 原问题:《民事判决书生效了也申请了执行现在执行不了要求撤回执行申请以后是否可以再申请执行》回复于 2022-11-17 17:3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