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超过年龄的劳务工人维权如何投诉劳务公司和劳务公司的保险公司
劳动争议2024-11-21 16:0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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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很多企业愿意招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认为这批人工作有经验,且可以避免社保支出、用工成本低。但如果出现纠纷,在劳动关系认定和工伤认定上,司法实践差异很大,各地法院判决也有不同。“超龄工人能否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一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有的在审理中以劳动者年龄为限,对达到退休年龄的工人按照劳务关系处理;有的则还要在年龄基础上考量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6261696475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433633362如果没有享受相关待遇,则依然按照劳动关系认定。另外,司法实践中还经常遇到‘跨线’问题,即劳动者入职时不到退休年龄,而工作一段时间后到了年龄,这时是劳动关系存续,还是立刻转变为劳务关系,各地的裁判标准也不统一。”刘秋苏告诉记者。“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一字之差,差在哪儿?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享有许多权利,如被无故开除享有经济补偿金、加班时享有加班工资、生病时有病假工资及重大疾病医疗期限,因工作原因受伤享受工伤待遇等;但一般的劳务关系中,以上权利均不享有。未雨绸缪有“诀窍”“超龄打工”为何会有如此多的困惑?这是因为,不同法律规定之间存在着模糊地带,人社部门与司法部门在实践中也有诸多不同看法。关于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根据这项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即使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也要终止。2010年9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但上述《解释》对于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是否也按劳务关系处理,没有给出明确结论。记者了解到,在“超龄打工者”相对密集的物业管理行业,部分公司已经开始为公司内的“超龄打工者”购买“团体意外险”以规避风险。“公司无法为退休人员再交社保,针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我们向保险公司每月固定购买‘团体意外险’名额,然后定期更新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以此来给‘超龄打工’的员工多一份保障。”南京和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刘秋苏则提醒,“超龄打工者”要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每月的劳动报酬等。另外,也建议“超龄打 原问题:《年满60周岁发生劳务纠纷如何维权?》回复于 2022-05-20 05: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