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驿站将收件人的信息泄漏违法吗
损害赔偿广东 梅州2024-11-1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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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中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针对“快递员是否可以拒绝送货上门”“快件丢失后如何索赔”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属违反规定在实际生活中,常常可以遇到快递员不愿意上门送货的情况。对此,新规中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这意味着,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属于违反相关规定。如果快递员想要把快递放在小区代收点或者快递柜,都需要首先征得收件人同意才行。身份信息不实无法寄快递快递实名制已经于2015年底正式推行,但在实际的操作中,仍有很多罔顾实名制的情况。《快递暂行条例》对实名制作出了进一步明确。新规要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不过,这里面也明确,不得在快递运单上记录除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外的用户身份信息。泄漏用户信息最高罚10万元快递实名制在保障快递包裹安全的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关于信息泄漏的担忧。对此,新规规定,除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对快件进行检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检查他人快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若违反相关规定,处罚如下: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快递损坏如何索赔?新规强化了快件处理操作规范,指引企业在操作中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快件安全,要求“不着地、不抛件”,防范“野蛮操作”。同时要求企业与寄件人按照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要求企业在寄件人填写运单前告知保价规则,允许企业要求寄件人对贵重物品保价。如快递在寄送过程中发生损坏,在用户索赔问题上,规定用户可以向商标、字号、快递运单的所属企业要求赔偿,也可以向实际提供服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原问题:《快递新规今起实施?》回复于 2022-12-22 12:2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