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方面的
婚姻家庭四川 凉山2024-11-21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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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从题目的叙述,结合法律的规定,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在财产分割时多分财产,但是只能提起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只能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离婚不能分割不属于夫妻名下的财产,所以不能分到对方家的财产。不过,根据《婚姻法解释二》之30条之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应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所以可以提起损害赔偿。如何认定离婚一方存在过错,如何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一、如何认定离婚一方存在过错 结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以及离婚损害赔偿的特性,认定离婚一方存在过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 1、违法行为。即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婚姻法律、侵犯了另一方基于配偶身份所产生利益的行为,如《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 2、损害结果。即指由于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财产上的损失主要表现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被侵害人个人财产的减少,精神上的损失主要表现为被侵害方失眠、易怒、狂暴、抑郁、痛苦、社会评价降低等。 3、违法行为同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即损害结果是由违法行为引起的,两者间存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在现实中,有过错方的主观过错往往是故意,而第三者的主观过错则可能是故意或过失。 二、如何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如果认定了一方存在过错,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损害赔偿的前提是离婚的发生。要求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发生。也就是违法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造成了离婚的后果。 选择协议离婚的,可以在离婚时提出,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提起诉讼。根据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登记后也是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离婚赔偿的,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后1年内提出才可以。但是如果在离婚时就明确表示过不要离婚赔偿的,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选择起诉离婚的,无过错方提起诉讼的,作为原告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如果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关于两岁半女儿的抚养权,司法解释有如下规定: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 原问题:《有关离婚的事情想咨询一下律师》回复于 2022-12-22 12: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