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财产问题
经济纠纷江苏 南通2024-11-21 23:24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涉案财产或对方财产进行处理的程序有两种:先予执行和诉讼财产保全。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 原问题:《有经济纠纷案中有财产的先行处理财产吗》回复于 2022-11-17 13: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