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交付后,因个人原因未入住,是否可以要求或有规定可以减免物业费?谢谢!
经济纠纷广西 桂林2024-11-21 12:3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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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展开全部 一,物业费是从开发商或物业交房那天开始计算,不住也要交物业费。 二,业主入住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署过物业托管协议,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也就是说,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 四,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针对这个问题,各地方也出台了自己的规定,比如石家庄: 石家庄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空置房空置在3个月以内的,不交物业费;空置超过3个月的,则交20%的物业费。 原问题:《交房后没有入住,是否要交物业管理费?》回复于 2022-11-17 09:4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