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三年,但是只干了一年三个月就不能干了。原因就是因为我生病了,所以单位要求我续病假后让我自动离职,这样离职单位有赔偿吗?
劳动争议山西 临汾2024-11-22 16:5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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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已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你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求与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偿支付自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到满一年共11个月的工资。如有必要你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附件一、本回答相关劳动合同法条款如下: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原问题:《用人单位能不能只签十一个月合同我已经干了三年了,》回复于 2022-11-17 09:2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