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签劳动合同的时候没有约定工作地点,合同上写的工作地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在市内任何项目都是可以进行调整。请问现在项目要我调到别的项目有点远符合劳动法吗
劳动争议湖北 武汉2024-11-21 12:20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1、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需要支付员工相应的补偿金,劳动者不续签单位不支付补偿金;2、公司要求你去别的地方上班,这个之前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发生了变化,劳动者可以提出不续签,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3、合同没有写工作地点是不合理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4、故意要求你出差也是违法的,新签订的劳动合同福利待遇不能低于原来的合同,如果有变更需要经过双方协商确定;补偿金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满意还望采纳! 原问题:《劳动合同工作地点没填公司调我去外地怎么办》回复于 2023-02-08 20: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