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违法停车锁定告知单常城告字0000207号环牌机动车辆的车主你于2年月2日∠时三分,在常宁市七子未按规定停放的行为,被常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锁定,根据《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和第四十四条之规定,限二十四小时内到常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排受处理。地青市青阳中路135号执法人员(签字联系电话:常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年2月常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告知你:对损具者,赔偿损失,并将究法律责任。擅自移动车辆易及对车辆造成损坏,后果自负。一份贴于机动车上,一份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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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