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违法停车锁定告知单常城告字0000207号环牌机动车辆的车主你于2年月2日∠时三分,在常宁市七子未按规定停放的行为,被常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锁定,根据《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和第四十四条之规定,限二十四小时内到常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排受处理。地青市青阳中路135号执法人员(签字联系电话:常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年2月常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告知你:对损具者,赔偿损失,并将究法律责任。擅自移动车辆易及对车辆造成损坏,后果自负。一份贴于机动车上,一份留存。
交通事故湖南 衡阳2024-11-20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