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被故意陷害案件,真正罪犯两个人互致对方轻伤,双方都未追究刑事责任,,而另一方到检察院自首,又到庭审现场认罪。在公安局笔录和庭审笔录予以证实,但是,法官还故意把无犯罪事实的人判刑,有证据证明。
刑事辩护北京 北京2024-11-2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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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法医鉴定为轻伤的故意伤害案,赔偿清楚受害人并取得其本人或家属书谅解的,符合缓刑情节,也是构成减轻刑事处罚的情节,如果受害人已口头或是书面申请受案公安派出所调解,且调解已达成达成合解协议并双方签名认可的,那就不会再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受害人向属地管辖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刑事责任的,最终判决结果也会是缓刑(即在监外服刑),可视为被刑事处罚了,可影响其本人和后三代人的政审,影响如不能当兵或是进入一些特定行业工作。 参考相关法律规定: 一、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第二条第3项第(6)宣告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依法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第三条第9项 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第三条第10项 对于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罪行轻重、谅解的原因以及认罪悔罪的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第四条第(二)款 故意伤害罪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原问题:《急~~急~急刑事案经派出所调节,二级轻伤,被害人出示了谅解书,对方还是辱骂与我,还能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吗?对方已经赔偿了我一万五。》回复于 2022-12-07 23:3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