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怎么处罚?
交通事故河北 石家庄2024-11-20 14:4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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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第八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二)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 (三)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四)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原问题:《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经营旅客运输应怎样处罚》回复于 2022-11-17 06: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