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征地拆迁 > 咨询详情

去世母亲遗产问题

征地拆迁贵州 黔南2024-11-21 16:10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一,遗产继承分割的问题:  1,当事人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2,我国《继承法》对继承的范围和份额规定得很明确(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平分遗产),当事人可参照处理;  3,如果对继承份额和继承人的范围有异议的,可以协商或者起诉解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问题:《母亲去世后,遗产分割出了问题。》
    回复于 2022-11-17 05:56:47

相似问题解答

母亲去世,遗产继承怎么分配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母亲去世后,原共同财产的一半由父亲继承,剩下的财产由父亲、子女和母亲的父母平均分割。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法律依据:《继承法》规定,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

父亲去世,母亲想改嫁,怎么分割遗产

批地基是什么意思?你父亲有房子吗?有其他财产没有? 如果能确定是你父亲的遗产,那么你就有继承权,但是与你母亲的的份额比较,你的比较少而已。比如你父亲留有1处房子,10万现金遗产。那么一般的分割分配原则:房子和现金有1半是你母亲的财产(夫

假如母亲继承儿子遗产还没有完成,母亲去世,如何分配?

父母的房产和其他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父亲去世后,继承即开始。一般是将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为二份,一分归母亲,另一份作为父亲的遗产由母亲和子女共同继承。子女没有尽赡养义务仍然有法定的继承权,但父亲生前可立遗嘱指定自己遗产继承人。遗嘱须符合法

您好,家母因病去世,怎么样分割母亲的遗产?

专业办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可以点击头像联系我咨询

女儿去世 母亲继承遗产 没有拿到

问题是女儿去世时是单身还是已组家庭,是不是有子女。假设单身无子女,其遗产父母是维1继承人;假设已婚并有子女,其遗产配偶是第1继承人,父母子女为第2继承人;假设离婚且有子女,其遗产由父母子女均分;兄弟姐妹想要分得其遗产,只有等父母都过世,分取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