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韬,王芳夫妇经济案的情况
经济纠纷四川 成都2024-11-22 22:0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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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此案应该属于民事附带刑事案件,因为涉及到了故意损坏他人财产、故意伤人(你的弟两个朋友砍了人家)。2、应该不具备自首的条件,因为,自首的前提是公安机关没有查出来,或者查出而没有找到自己去公安机关自首说明情况。3、不构成自首,是否构成刑事案件,这个看对上是否起诉你弟的朋友故意伤人了,如果不起诉的话,可以庭外和解,只要赔偿对方损失(医药费、汽车修理费用)即可。4、按你说的情况看,问题不是很严重。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5、我个人不主张打官司,因为胜算并不大,对方随地小便,只是违背了公序良俗,而你们这边则是又砍伤了人,又砸了别人的车。建议与对方协商,庭外和解,赔偿对方的损失。(一般情况下应该没有问题的)(以上均为个人观点,希望对你有些许帮助,或者你们还可以去质询一下律师,听听律师的意见。) 原问题:《请法律人士帮忙分析这个案例,不胜感激》回复于 2022-11-17 05: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