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三个月结束,公司以考核进行考核,但是第四个月以考核没有过为由,降薪来逼我辞职
合同纠纷云南 昆明2024-11-21 23:3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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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要看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否是三年以上的或者是无国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是单是试用期合同的话,是无效合同。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原问题:《公司试用期合同上说的3个月试用期,现在因为考核不过关说又变成6个月试用期,照样说发8折工资,我现在》回复于 2022-12-07 22:4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