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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未正式签订合同,也无考勤记录,被突然口头辞退,可以要求赔偿吗?

合同纠纷广东 深圳2024-11-22 01:1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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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帮助201720
    你们所签订的三方协议书不应属于劳动合同,因为只是将来公司录用你的意思表示,没有相关的劳动合同核心条款。由于你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双方之间应视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当然关于试用期的约定也是无效的。由于试用期的约定无效,公司应按照相同岗位正式员工的工资标准为你发放工资,而不是所谓的试用期工资。  因此,你可以向公司索要如下赔偿:1、违法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按一个月工资计算)。2、从你入职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至实际离职日起支付给你双倍工资。3、公司拖欠你工资的差额部分(为正式工资减去试用期工资的差额部分)以及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7、《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原问题:《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被辞退。可以要求赔偿吗》
    回复于 2022-11-17 05: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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