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亲于2009年将我叔叔的房子买了过来,是找别人写的协议,写协议这个人写的时候只写了使用费二万二,又写了长期使用,永不变更,我叔叔将旧房产证给我了,但至今也没过户,关键他不和我过户,还说这个房子是租给我们的。您说这个合同他写的有毛病吗?
房产纠纷河北 唐山2025-01-18 15:4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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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国家法律机关判定的标准是根据国家颁发的《房屋产权证》你没有办理或者变更产权的话,国家是保护现有产权人,登记人的权益的。(简单的讲,就是你叔叔对房子的房子的权益是受国家保护的。)因为你们的买卖是属于私下交易,没有任何办理相应的手续以及税收证明,所以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你叔叔要强占房子,你们也没办法的。。但是,趁现在这个事情还没发生,赶紧把相应的过户手续给办了。。。到底方式是买卖还是赠与,根据你当地的税收情况来定。(因为你们的房子是面临拆迁,不知道你们的拆迁补偿办法是怎么样的,你要问请情况)如果说买卖房子的赔偿与赠与的赔偿价款是一样的话,那就赶紧去半赠与,这样好少交点税。。。。还是建议你找正规的当地的房产公司,或者法律顾问 问问吧。。 原问题:《买了叔叔的房子10年多,但是没有写合同.他现在还能要走吗?》回复于 2022-11-17 04: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