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上班三个月离职了,工资被扣除大部分,原因是没有做长期的,上班之前没有说过这个问题,也没有合同和协议,说要扣除工资。应该怎样处理?
经济纠纷2024-11-21 00:06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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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辞职说要做满一个月,不做就扣钱,是违反劳动法的。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话,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投诉该用人单位。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 原问题:《没有做满三个月,辞职要扣百分之30的工资合理吗?》回复于 2022-05-20 04:3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