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车辆被汽车融资回租公司强行收走,给我寄了个车辆转让通知,我改怎么办
经济纠纷四川 绵阳2024-11-21 12:0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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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你的这个问题到法律模块提问更合适。我是会计方面的专业人员,法律懂一点,毕竟没有律师那么专业。我的回答你只能当作一种观众评论,更专业的意见要咨询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员。我认为,承租方是将无权处分的财产处分了,是非法转让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该车辆承租方并没有所有权,可是它当自己有所有权转让了。如果承租方没有自杀,它是要负主要责任的。对于购买方而言,它是否属于善意取得,要进一步调查。所谓善意取得,是指购买方并不知道出售方没有所有权,他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并不知道出售方没有所有权,它是完全有理由相信出售方是有所有权的,并支付了按市场价格应支付的对价,则该买卖行为有效,合同成立并有效。所产生的损失由出售方负责。有所有权的人不能向购买方索回财产。而只能向出售方去索取价格赔偿。这是善意取得成立的情况。如果善意取得的条件不成立。如,购买方明知出售方没有所有权,车辆转让手续并不完备,有迹象判断出售方是无权处分财产,甚至是属于偷盗财产等销脏物等等情况,而购买了该财产,即使支付了对价,该合同也无效,购买方要承担损失,并负有返回财产的义务。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承租方是不可能能完整提供车辆的全部手续的,而购买方支付的对价6000多元也偏低,因此,可以判断,购买方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他们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你们有权利申请该合同无效,并要求购买方返回财产。你们完全有权利请求不支付任何对价而索回该财产。当然,作为有财产所有权一方的你们,如果管理上有漏洞,致使承租人占了空子,购买方本身也存在被蒙蔽的事实,则你们双方都有过错,都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此时,就要支付一部分对价,如,给50%给购买方,就可以取回该财产。如果你们一点过错都没有,完全是承租方和出售方的责任,则你们去法院或合同仲裁机构去请求该买卖合同无效,要求购买方返还财产给你们。至于说警方的说法,他们也不懂合同法,他们并不知道购买方是否属于善意取得。可以请求警方不要急于下结论,说明该财产存在争议,不要草率处理。 原问题:《我们的车辆在租赁期间被承租方非法转让给了别人,车辆现已在派出所扣押,我们该怎么办?》回复于 2023-02-08 19: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