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给结工资……
经济纠纷吉林 长春2024-11-21 13:3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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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既然你觉得老板说大话,看不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只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时间,用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支付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可以向劳动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你收集工作证、服务证、考勤卡、工资条、证人证言等,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原问题:《老板不结工资怎么办?》回复于 2022-11-17 03:2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