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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你一个问题!约定借款期限一年,约定利息按月付,每月一号支付上月利息,约定如果不能按时支付利息,出借方可以提前收回本金!但是债务人从来没有付过一次利息!连带责任担保的时效是从一年后本金到期开始计算六个月内还是从第一个月违约没有支付利息时开始计算六个月内?谢谢

经济纠纷北京 北京2024-10-06 23:09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这个合同如果是在双方合意,达成共识的前提下起草的,那么就应该是有效的,但我得给你提一些完善意见:1、关于利息约定。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个人借贷的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利息定多少,有多大的风险,你自己斟酌。2、借款的支付方式不明确。可以约定“银行转账支付”或“现金支付”等,并且在实际操作中记得收好凭证。3、还款日期和方式规定不明确。单从约定看,你的目的应该是希望借款人在三年期限到达时开始每月还款,那么建议你这样书写:“还款日期和方式:自2011年4月1日起,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其当年月工资的30%,直至偿还全部本息为止;但每月支付不得少于**元。”如果你选择的是这样的还款方式,记得在利息计算方式上再取得一致的意见,还款期间是不是还要计算利息、如何计算利息,都得约定清楚。4、违约责任要规定明确。大致如此,有疑问再说吧。以上仅就该合同的书写角度作出一些建议。如果这是一份已经付诸实行的合同,而你又是出借人或借款人,那么恕我回答不对头啦。如果真是如此,你可以给我再发信息告知。到时再试着给你详解。 原问题:《个人借款合同问题》
    回复于 2022-12-07 20: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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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借给被告5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每月支付3000元利息,支付半年后,不再支付,到期还款日后,经协商每月支付2500元包含几百元利息,支付一年后,被告又说不承认还利息,只承认归还的是本金

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你和某某都属于自然人)只见的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也就说,某某要求的7000多元的利息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所以,即使他诉至法院,法院也不会要求你向他支付利息。结论:你无需支付利息。2、诉讼费

你好,公证债权文书,没有约定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怎么计算?

借款时未约定给付逾期利息的,可以要求债务人自借款约定的偿还期限届满的次日起支付逾期利息。比如,双方约定还款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就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自2018年1月1日起的逾期利息。逾期利率,一般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基准贷款

通过银行转账把钱借给了对方,口头约定,一季度支付一次利息,支付一季之后,再没有支付过,请问在起诉时可以追加利息吗?

可以起诉,但是不一定能要回利息,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口头约定没有写下来债务人不承认,债权人是否有证据支持。下面是民间借贷利息怎么约定的介绍。借款合同上必须落实所有的条款,防止时间长了对方不承认造成损失。

刚开始借款合同约定年利息是4.2%,逾期加50%,但是后面借据上写年利息8.25%,如果我起诉,应该怎么计算这个利息呢

我国合同法中违约金的性质。所谓违约金, 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 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代表一定价值的财物。我国《合同法》第114条对违约金作了规定, 该条第2款允许债务人以“造成的损失”为基准请求法院或仲裁

法院利息1480元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即推定为无息借款。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你们的口头约定利息,法院会认为是无息借款,判定只还本金。但借款人逾期不还款,可以追究逾期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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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27 13: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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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23 13: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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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20 16: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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