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训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应
合同纠纷新疆 巴音郭楞2024-11-21 20:1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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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先向用人单位要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合同,不给的话按第81条办。要到劳动合同后,其他的事才好办。再看培训合同是否合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这条规定很明确,用人单位没有支付费用的培训,劳动者无需赔偿因此,有无费用支付“凭证”就是关键。如果你能确定培训费用无需赔偿的话,辞职就好办了,如果劳动合同要到了手,按下面的方法辞职。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申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30天内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具体原因,如果公司侵犯你合法权益,这个原因最好写上),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需有公司印章)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前与本人结清工资及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原问题:《试用期期间签的培训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回复于 2022-11-17 00:5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