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产约定归女方,后在半年内复婚,女方愿意房产仍为共同共有,假如以后又离婚,男方能平分得到房产吗
婚姻家庭江苏 常州2025-01-18 07:2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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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虽然是复婚,但复婚的效力等同于结婚,应按照法律关于结婚的规定处理。 房子分给了女方,说明离婚后,女方对该房子享有独立的所有权。那么在复婚时,该房子就属于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该房子不属于他们二人的共同财产。 所以这个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而为女方所有。 除非你们复婚前约定该房子为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原问题:《夫妻离婚后,房产归女方,复婚后还是共同财产吗?》回复于 2022-05-25 03: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