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会怎样,
损害赔偿河北 石家庄2024-12-03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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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理解如下 :一、行为轻微。行为轻微是不予处罚的前提条件。何谓轻微,一般应界定在以下范围内:1.违法行为单一。行为只违反一个规定,而不是多个规定。2.没有主观故意。这里所说主观故意不是故意违法,而是有没有按照法律要求防范违法行为的发生。3.没有涉案物品。一旦有涉案物品,案件往往会复杂起来,物品的真伪、质量、保管、验收,购进和销售渠道等等,容易涉及到多个法律规定,不容易作出轻微的判断。二、 及时纠正。是行为人发现行为违法的自我主动纠正,不是执法人员发现后的纠正。这一点从发现主体和时间节点上相对比较好判别一点。三、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就是没有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任何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后果。法律条文:《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原问题:《对《行政处罚法》中“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回复于 2022-12-07 19:4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