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注意事项
劳动争议江苏 苏州2024-11-20 13:0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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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不要超过时效当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在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劳动者在与原单位结束劳动关系时,要注意自己的权益是否受损,诸如工资、加班费的支付和社保费的缴纳是否有漏缴现象。如果发现有问题,就应及时通过有效途径解决,一旦超过时效,就无法使自己的主张得到支持。2、不要口说无凭广大劳动者平时要增强证据意识,尽可能保留自己在单位期间的有关证据,比如:工资条、工资单等等。一旦劳动权益受到损害,这些证据都能助你一臂之力。3、不要告错地方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最终,张小姐的申诉是通过法院按民事争议的相关规则进行了处理。 原问题:《劳动仲裁注意事项》回复于 2022-05-25 03: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