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了解离婚的一些法律问题
婚姻家庭浙江 杭州2024-11-21 09:2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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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你好! 1、房子是你婚前购买,一般情况下属于你的个人房产;若房款的一部分是婚后共同还的,则共同还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离婚时就共同还款部分你要补偿一半给妻子; 2、法院是否会判离婚,要看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完全破裂。若妻子不同意离婚的,第一次,法院一般不会判离。半年后可以再提起离婚,若确实无和好的可能,一般会判离; 3、若如你所说,仅是精神出轨,妻子并没有证据证明你与她人有同居或重婚的情况的,一般对损害赔偿不支持。 补充:4、若如你所说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房产是均分;一般按离婚时的市场价值,也可以通过评估机构评估; 5、具体法律规定可以参考: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6、若你妻子仅有你“经常打电话发短信”的证据,则要求损害赔偿,法院一般不会支持。除非你于心不忍,主动给予她补偿。 原问题:《关于离婚的法律问题》回复于 2022-05-25 02: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