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从外资企业离职之后,外资企业会不会一直保留劳动者的档案呢?
公司法务浙江 宁波2024-11-20 23:0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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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可让公司提供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离职证明用途: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4、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扩展资料:员工提出离职,公司不放人的解决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律师提醒市民:劳动者只要没有违反约定,并且是按照法定手续提出离职的,那么即使原公司知道劳动者要跳槽去其他公司,也没有理由不办理离职手续。 原问题:《本人即将辞职,怎样保留可靠的辞职证据??》回复于 2022-11-16 22:3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