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损害赔偿 > 咨询详情

一审被告不满上诉,其他被告二审不出厅法院要邮寄意见书?

损害赔偿河北 邯郸2024-11-21 23:29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被告经法庭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原告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诉讼请求的,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决。然而,被告对法院的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后,在二审期间提供的证据能否视为“新证据”,实务界对此有不同的认识。有的人认为,缺席判决后被告在二审期间提供的证据能否视为新证据,应当以法院是否履行了释明义务为前提。如果法院在送达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时,向被告送达了举证通知书,即使举证通知书中没有规定举证期限的,但举证通知书中已经载明不举证的法律后果,法院履行了释明义务,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被告放弃了其举证的权利。缺席判决后,被告在二审期间提供的证据不能视为是新的证据。如果法院在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时,没有向被告送达举证通知书,法院的释明义务没有履行,被告并不知晓不出庭举证的法律后果。缺席判决后,被告在二审期间提供的证据应当视为是新的证据。有的人认为,缺席判决后被告在二审期间提供的证据能否视为新证据,应当以当事人是否约定了举证期限或者法院是否规定了举证期限为前提。因为《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有关新证据制度的规定是以举证期限规定为理论基石的。如果法院在送达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时,向被告送达了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中也规定了举证期限的,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被告放弃了其举证的权利。缺席判决后,被告在二审期间提供的证据不能视为是新的证据。如果法院在送达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时,向被告送达了举证通知书,但举证通知书中没有规定举证期限的,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因法院未规定举证期限,当事人可以随时提供证据。缺席判决后,被告在二审期间提供的证据应当视为是新的证据。上述观点是否正确,必须对当前举证通知书送达的情况及《证据规定》中有关新证据制度的规定加以剖析。 现在我要说的是:一审结束后的新的证据的界定:在一审程序中在举证责任届满之前,当事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证据存在的,审结后发现的,二审可以作为新的证据使用;一审知道或应当知道证据存在,既没有收集提供,也没有申请法庭调取的,不能作为新的证据在二审中使用。道理就一句话:当事人放弃了举证权利,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仅供参考。 原问题:《被告人一审二审都缺席拒不上庭对原告有利吗》
    回复于 2022-11-16 22:33:29

相似问题解答

县法院一审的经济案件,被告上诉至市中院二审后,被告还能再次上诉吗?

被发回原审法院再审的民事案件经过半年时间的审理判决后,如被告不服上诉至中院,中院再做出判决,此判决是否为终审判决,判决送达即生效。当事人如果不服,只能申诉,申诉不影响判决的执行。 原问题:《我的是民事案件,县级法院一审胜诉,被告不服上诉到市

一审被告一个没有上诉,原告上诉了其他被告人,原告可以主张权利吗

1、一审原告为三人,只有一人上诉的,证明另外两人服从判决,不能证明放弃权利。  2、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服从一审判决,则不需要再提起上诉。  3、同一诉讼地位的多名当事人中,只有部分提起上诉的,证明其他当事人

上诉状邮寄到一审法院

您一审已经胜诉,说明一审已经结束。您收到对方上诉副本,说明对方已经上诉,您是被上诉方,也就是二审被告。您需要将答辩状递交给二审法院,而不是一审法院。一般来讲,二审法院主要是审查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条文以及审判程序是否合法,大多会维持一审判决。

人身伤害一审胜诉后,二审被告上诉了还用请律师吗

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一方,是否需要聘请律师,都由当事人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自主决定。从审判的角度看,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法条链接《刑事诉讼法》1、第二百

多个被告,只有一个上诉,如果上诉成功,会影响其他被告吗?

看具体情形,比如上诉的被告,将其责任推卸给其他同案犯时,肯定是有影响的。   一、如果只是被告人上诉,而检察机关不同时抗诉的。法律有一条规定:上诉不加刑。   二、如果检察机关同时也提起抗诉的,可以加重对被告人的处罚,也可以发回重审。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