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解除纠纷
合同纠纷福建 福州2024-11-21 00:0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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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2、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3、建议你以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4、你应当给对方合理的期限,比如说三个月,让对方腾房,此通知应当是书面通知。5、三个月和合理期限到了后,对方仍不膳房时,你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6、如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向当地的律师咨询。 原问题:《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纠纷》回复于 2022-05-25 01: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