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行政诉讼的案子,已经立案了,中级法院又让我签了一个问话笔录。
征地拆迁湖南 岳阳2024-11-21 12:42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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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展开全部《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规定是这讲的:“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 第六十三条还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己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年5月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超过法律权限许可将决、裁定,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针对法院而提出来的,对我申请再审的案子根夲没有任何关糸,也没有规定己立案申诉案件上级法院可以不审,难道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庭法官不懂吧?行政诉讼法笫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亊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我控诉的案子事实清楚,法律法规规定明确,两级法院官官相护,枉裁枉判,我才提出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立案庭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给予立案,是完全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申诉规定的,怎么好随便不审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审查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笫七条, 笫八条也明确规定; 不服省高院审过的案子应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申请再审,我申诉的案子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审是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 如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讲的我申诉案子不符合行政诉讼第六十三条规定不予再审,那么为什么最高法院立案庭还要给予立案。难道最高法院立案庭不懂法吧?如果是立案庭错误立案为什么不在((通知)) 中给予说明呢?如果已立案案件审判庭可以不审,那么立庭还有意义吧?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申诉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就可以不执行吧?请网友们帮我分柝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已立案案件审判庭不审就竞随错了,不审有没有法律依据。 原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对申诉的行政案件已立案,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回复于 2022-12-22 03: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