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岗不适应劳动法是什么时间规定的
合同纠纷吉林 松原2024-11-21 10:3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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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即任何单位和组织都在此范围。你们领导是法盲。2、适用劳动合同法的都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建立法定的各种社会保险。3、如果他坚持不签劳动合同,你不用管,等你哪天离开时,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他支付你相应的赔偿。依据如下: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原问题:《公益性岗位的人员是否适用于劳动法???????》回复于 2022-05-24 23: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