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的案子提非羁押必要性审查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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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审查起诉阶段,公诉部门承办人应将是否有羁押必要报分管刑检工作的副检察长作出是否继续羁押的决定。重大案件或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或者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有不同意见的案件应当提交检委会讨论后决定。对于决定无羁押必要而应当变更强制措施的嫌疑人,监所检察部门应当向有关机关发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检察建议。在作出《有继续羁押必要》的决定后,还应当建立后续审查机制。在审查的方式上,可考虑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审查模式。定期审查模式能够使公诉部门积极履行职责,但不利于及时对没有羁押必要的嫌疑人进行审查。不定期审查制度能够及时审查羁押必要性,但有可能存在怠于行使审查职责的情况。所以,必须建立定期和不定期两种相结合的审查模式。对羁押必要性审查,还应注意在切实保障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对羁押必要性理由的知情权的基础上,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提供有效且通畅的渠道。《规则》第618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申请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时应当说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有相关证据或者其他材料的,应当提供。 原问题:《检察院监所科不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怎么办》回复于 2022-11-16 19: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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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条件
你注意,第十三条列举的是审查方式而非条件,这些方式不是必须全部使用,实践中是根据具体案件确定,申请审查的原因中提到的理由是涉案双方已达成和解,那么就要用方式(三)。 原问题:《2016年2月《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中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
点击头像联系我可以给你代写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刑事案件在确定批捕后 明明有一次取保的机会 可以羁押必要性审查 律师却隐瞒 说没有机会 只能等量刑
如果已经检察院批准逮捕,说明检察院已经认定当事人的犯罪事实,虽然可以继续申请办理取保候审,但相对要难多了。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帮信案子最长羁押多久出判决
这个要根据你的具体案情来决定 您好如果您想获得更加详细的服务包括如何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材料和诉讼时间流程,请购买我的电话咨询服务,非常感谢。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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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