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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教师,已经辞职三个月了,申请把档案放到就业中心,教育局不放。教育局违法吗?

合同纠纷海南2024-11-21 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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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帮助201720
    自动离职的话档案在原单位会保存三年,找到新单位后可以直接把档案转到新单位。人事管理档案保存期限:1、已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其人事管理档案保存期为两年,从《离职(调动)交接表》中核准的日期为依据计算;2、未办理离职手续但实际已离开公司的人员,其人事管理档案保存期为三年,以当事人所在部门出具的书面报告中标称的离开公司时间为依据开始计算。每年三月份,对上年度已超出保存期限的档案统一进行销毁。离职人员档案的处理1、 退档手续的办理离职人员持经核准的《离职(调动)交接表》到档案室办理。2、 人事管理专员需将离职人员离职资料归档,按分类目录排放装订,并在档案袋(盒)上注明离职日期和原因人事档案的调转1、员工可在被公司正式聘用之日起三十天内将人事档案转入公司。2、人力资源有义务协助员工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3、 人事档案的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定期对员工的人事档案进行更新、整理。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这种不辞而别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常常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也往往要追究该劳动者的责任。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所以最好还是跟单位好好沟通,走正常的离职手续。扩展资料:离职后,如果档案被扣了,处理办法如下:档案是劳动者个人生活信息的记录,随着学生向劳动者身份的转变,档案从学校转移到了用人单位,其对劳动者身份的确认和人生经历的证明都非常重要,用人单位虽然在劳动者工作期间保管劳动者档案,但对于档案并没有所有权,在档案的处理上必须充分尊重劳动者的权利。有的单位不考虑通过提高劳动者待遇和改善工作环境来留住劳动者,而是为了限制劳动者“跳槽”,采取拒不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不为劳动者转移档案、不为劳动者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等手段。使得劳动者无法顺利更换工作,给劳动者带来不少麻烦甚至是损害。对于公司的这些做法,《劳动合同法》明令禁止,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在救济方面,劳动者离职后,因社会保险或档案关系等移转手续办理与原单位产生争议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也可作为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原问题:《公办教师辞职,学校和教育局都不放人,直接走,自动离职的话,档案问题怎么处理。》
    回复于 2022-05-24 22: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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