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告,现要追加韩某为被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20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法第63条规定此情况举证责任倒置,现在我想查韩某和其公司的银行流水记录,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协助调查涵?法院是否会批准?如果可以的话是开庭前申请,还是当庭对面举证时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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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执行程序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并确定其责任要受到严格的限制执行人员通过调查查明公司股东具有出资瑕疵的情形,应当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 即使负有清算义务的股东不履行清算义务,也不能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公司法确立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一人有限责被执行人是做工程的,不履行判决文书,在执行中是否能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
不可以。在执行程序中依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径行认定夫或妻一方作为共同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从而追加夫或妻一方作为被执行人缺乏法律依据,不应直接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而应当告知债权人另行起诉,在取得针对被执行人配偶的执行依据后合并执行。挂名股东追加被执行人
执行程序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并确定其责任要受到严格的限制执行人员通过调查查明公司股东具有出资瑕疵的情形,应当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 即使负有清算义务的股东不履行清算义务,也不能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公司法确立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一人有限责申请了强制执行公司,但是好久都没有消息了,可以追加被执行人吗
你好: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申请人; xxx,男, 生于xxx年x月, 汉族, 住xxx申请事项:追加xxxx有限公司、xxxxxx有限公司、xxx法人、xxx股东、xxx股东、xxx公司鉴事为被执行人。事实和理由:根据xxx人民法院(xxx)可以追加公司监事为被执行人吗?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80.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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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