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公告,随便人都能贴吗?
婚姻家庭江苏 徐州2024-11-21 10:2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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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可以不在当事人住所张贴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不能用其他送达方式送达案件材料的,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而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中明确规定了公告送达的几种方式: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在当事人住所张贴只是送达的一种选择,而不是必须强制使用的规定。人民法院采取其他的公告送达方式,比如在报纸上刊登公告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司法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原问题:《法院公告当事人可以不张贴在当事人住所吗?》回复于 2022-11-16 17: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