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案子为什么会收到浙江的律师函
刑事辩护湖南 怀化2024-11-16 13:51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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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如果有办理贷款业务的话,那就是属于追款手段,骚扰恐吓忽悠你的,如果没有办理贷款业务的话,是不用理会的。律师函(Lawyer's letter)引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律师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它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原问题:《莫名其妙收到一封来自嘉银律师事务所的通告,叫我还贷款我该信吗》回复于 2022-12-22 00:3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