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您咨询个事。有个亲戚上班,企业上班3年多了,2月份应出勤16天,实际出勤1天,10天的小产假,5天的病假,2月份才发了九百多元工资?这个工资发放合法嘛?有个亲戚上班,企业上班3年多了,2月份应出勤16天,实际出勤1天,10天的小产假,5天的病假,2月份才发了九百多元工资?这个工资发放合法嘛?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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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如果你签订了劳动合同,应当依法解除。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原问题:《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入职时间是2012年7月13号,于2012年9月10号像公司口头提出辞职,未批准让我去找车间...》回复于 2022-12-07 15: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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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病假以及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一、病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自主确定支付办法。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我10月28号当天离职的,10月份应出勤18天,我出勤了17,但是工资基础按照21.75算的,这不是很不合理吗
我们是这样的。不论每月应出勤多少天,都以法定记薪日21.75为基数当月如果没有病事假等不带薪的假期,就是全勤。如果有病事假,就按照应发工资/21.75*工作日病事假天数*考勤扣减系数(病假是0.4 事假是1)如果全月应该上班天数23天,请21年9月份20-30好放假,发工资时只发了实际出勤天数的工资,放假期间的工资没有发放,放假原因是因为政府限电导致,这是公司不发工资的理由,我可以以克扣员工工资解散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吗?我在公司工作十年了
算在出勤天数里面,应该算带薪休假日。例如,月工资900,则每天工资是900/30,假设法定假日每月休息四天,而你一月内没有休息过法定的四天假,那么月底开工资算出勤34天,工资是900/30*34。应出勤天数 VS 实际出勤天数在算出勤时间时公司把社保的出勤自然月改为出勤天数有什么影响吗
原则上这个可以作为出勤凭证,法律上见的是证据,你这个有签字当然,你如果每月考勤,单独有一页签字的,你留存,同时和社保缴纳基数等工资相关数字证据,形成法律上的证据链,也能证明企业的这种违规操作。比如工资是2000,算加班之后是4000那么社保请问上海关于病假工资的发放 请问上海对于病假工资的发放,怎么规定的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算基数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相关法律热点
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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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