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原告撤诉的判决书再次起诉离婚时当做证据提交了有什么法律风险
婚姻家庭湖北 武汉2024-11-21 16:5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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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原告撤诉和判决不准予离婚都是属于没有达到离婚目的,都需要经过六个月才能再次提起诉讼。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44、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在第一次起诉没有达到离婚的目的,如其再想起诉离婚,则必须在六个月以后才可以在起诉,除非有新理由、新情况。这里的新情况、新理由是指原告在第一次起诉过程中还没有出现,但在原告撤诉、判决不予离婚或调解和好之后又出现了新的情况,这些情况足以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彻底破例且且无和好的可能。 原问题:《急!!离婚撤诉6月后再诉与判决书下来6月后再诉,结果有什么区别?》回复于 2022-11-16 16:5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