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后,申报的债权如何得到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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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债权人没有申报债权,债务人提起民事诉讼后,债权人是否可以提起反诉
处理方式不一样,但是立法的大思路是一致的——都认,但结果不一样! 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第56条):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破产案子,自己债权申报,债权会议时委托律师可以吗?
你好: 不能说因为只请了一个律师而确定合法或者不合法,关键要看程序是否合法。 破产的法定程序为: 申请 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 受理 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破产不能提供账本,债权人可以起诉股东连带清偿责任
展开全部不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时,公司的债权人不可以向股东讨债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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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